物件導向程式中抽象(Abstract)和介面(Interface)的差異
之前我有介紹過物件導向抽象Abstract和介面Interface的程式觀念,今天我整理這二者的相似處如下:
1.抽象類和介面無法實例化,即我們無法為它們建立物件。
2.子類別必須覆蓋抽象類別或介面中定義的抽象方法。
而二者的主要差異如下:
1.抽象類別內可以有一般方法和抽象方法。
介面中只能宣告方法,並且設定為必須是公開抽象,在介面中也不能有實作的程式碼。
2.抽象類別一定是繼承架構的父類別,但是毫無關係的類別可以實作同一介面。
3.一個類別只能繼承一個抽象類別,但是可以實作多個不同的介面。
想了解抽象和介面程式觀念的可以閱讀下面的文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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